“把算盤打得叮當響,不承想卻失去更多……”近日,四川省劍閣縣興糧公司已退休的出納伏某紅在法庭上泣不成聲。據了解,因犯貪污罪,伏某紅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之前,劍閣縣紀委監委梳理糧食購銷領域專項巡察反饋問題時,發現縣興糧公司已退休出納伏某紅在2021年1月至7月期間,涉嫌多次挪用公款,并使用其中部分公款理財。不過,數據顯示其僅獲利56.45元。
56.45元的數額雖然小,但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的違紀違法行為卻是事實。這背后有沒有更大的問題?縣紀委監委決定進行調查核實。
通過查看銀行賬戶和流水信息,工作人員發現伏某紅在某銀行有6張存單,金額從20多萬元到40多萬元不等,共計180萬元。同時,通過比對興糧公司賬戶和伏某紅個人賬戶流水明細,辦案人員發現,興糧公司賬戶經常向伏某紅個人賬戶轉賬,金額都不小。
“我有一些情況想向監委交代。”正當工作人員準備向伏某紅了解情況時,伏某紅忽然打來電話主動投案。
據伏某紅交代,其接受公司轉款的個人賬戶主要用于辦理公司業務,但時間久了自己也常常從這張卡里拿錢用。然而,當辦案人員追問細節時,她卻含糊其詞,以時間久、記性差為由,稱“記不清楚了”,看似主動投案,實則仍抱有僥幸心理。經研判,調查組決定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后,調查組將伏某紅任出納期間存在問題的財務憑證擺在了她的面前,并趁熱打鐵,做通了伏某紅思想工作。
“一直以來,公司的錢都不是專款專用。經常是由公司會計蒲某莉用公司賬戶向我名下的一張卡里轉賬,我就用卡里的錢進行公司日常支取,錢不夠了她再轉。”據伏某紅介紹,興糧公司財務管理松散、混亂,有空子可鉆,伏某紅就伙同蒲某莉通過虛購虛銷、擅自調賬、虛增費用等方式套取公款。
“大部分是單位運轉資金,還有一部分是縣儲收購結算中套取的差價。”伏某紅交代,2019年6月,興糧公司曾將500噸縣級儲備小麥收購款撥付給她,并以庫存現金形式保存,“這批小麥相關文件核定的承儲價格為139萬元,但實際收購成本比預計的少10多萬元。開具發票時,我和蒲某莉虛增收購單價,再交給她入賬,套取并私分了小麥收購資金12.48萬元。”
一個出納、一個會計,利用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漏洞,幾年下來合伙貪污公款82萬元。除此之外,伏某紅個人還貪污公款9萬元。最終,伏某紅受到法律制裁,并被取消退休待遇,與之同案的蒲某莉也被開除黨籍,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
依托此案,劍閣縣紀委監委發揮查辦案件綜合效應,在全縣開展糧食購銷領域以案促改以及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查處糧食購銷領域案件13件1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人,組織處理10人,移送審查起訴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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