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法制委員會原委員蘇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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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紀委監委官方微信
發布時間:2021-05-15
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法制委員會原委員蘇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蘇和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為掩蓋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串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將其個人宴請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支付;嚴重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大肆收受財物,嚴重破壞國資系統政治生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對檢舉控告進行阻撓、壓制;為官不廉,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屬謀利,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裝修;為涉黑涉惡人員打探案情、說情干預,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蘇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蘇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